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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规 安全出行来源:宁晋公安发布时间:2026-09-16 20:01:23浏览:4 次
电动车安全骑行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电动自行车及三(四)轮车为群众出行带来便利,但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违规载人、非法改装、无牌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着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我们在此倡议: 一、选购合规车辆,合法上牌。 购买国标车,核对合格证。工信部公告目录内三(四)轮车须注册登记、上牌、投保交强险,持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登记上牌。不买非标及“三无”车辆,不信虚假宣传。 二、佩戴安全头盔,系牢安全卡扣。 骑乘电动自行车、低速三轮车出行时,正确佩戴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并将头盔卡扣系紧扣牢。切莫将头盔挂在车把、搁置在车筐,杜绝只戴不扣、佩戴破损不合格头盔等现象,充分发挥头盔的防护作用,降低意外事故带来的人身伤害风险。 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骑行。 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逆行、不越线,走非机动车道或靠右行驶,控制车速,礼让行人。杜绝酒驾、接打电话、违法载人。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 四、抵制车辆非法改装,自觉淘汰非标车辆。 自觉抵制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不对车辆加装雨棚,不私自改装电池、调速装置。非标车辆制动与安全防护性能较差,行驶过程中极易发生侧翻,且大多无保险保障,请勿继续骑乘非标车辆上路。 五、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车辆停放应当驶入指定停放区域,做到顺向摆放、整齐有序。严禁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以及各类重要出入口停放,保障道路通行与应急通道畅通。 宁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