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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公告来源:宁晋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26-09-24 07:48:48浏览:4 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根据薛庄村村民委会对位于薛庄村村西南集体建设用地地块的确权申请,我局拟确定该宗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原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 若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在公告期限内,向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凡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按照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县城建设有关文件的通知》中有关规定,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上报县政府批准该宗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进行登记发证。 特此公告 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3日 |